FMA · 业务目录,不是十二种同构证书

十二个入口,按实际制度匹配。

先核对提供方式、产品和客户,再判断许可、豁免与有效条件。

01

金融建议 FAP

顾问结构与建议提供方式

02

衍生品发行商

Derivatives Issuer

03

集合投资管理 MIS

注册计划与管理人

04

全权投资管理 DIMS

受托决定与客户投资组合

05

股权众筹

Crowdfunding许可路径

06

P2P借贷平台

持牌平台制度选择

07

独立受托人

受限投资计划角色

08

金融产品监督人

Supervisor独立监督

09

金融产品市场营运商

市场机制与法定审批

10

金融机构行为 CoFI

适用机构与消费者服务

11

消费信贷提供者

范围、过渡及当前安排

12

金融基准管理人

Benchmark许可路径

众筹、P2P和基准存在可申请许可路径,不表示所有底层活动一律强制持该许可。
消费信贷须按当日生效规则及个别过渡资格核查;市场和监督人另有法定机制。